未经我同意,亲戚拿走房产证该如何解决?
杭州萧山区律师
2025-02-04
房产证被别人拿走了,不给了,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。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,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,经六十天无异议的,予以补发。法律分析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,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,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。公告满三十日后,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、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。权利人十日就可领取新产权证,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。如果没经过你同意属于是非法占有。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,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、控制他人财物.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一、法意义上说,所谓的“非法占有”,也就是指非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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